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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關于積極履行個人防控責任織密織牢疫情防線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2-04-28 14:58:59

      衡水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積極履行個人防控責任

      織密織牢疫情防線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辦〔2022〕13號


      疫情防控是一場人民戰爭,廣大群眾的主動作為和積極參與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堅實基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堅決打贏這場阻擊戰,切實做到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堅決阻斷病毒傳播,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履行個人報告報備責任。所有來衡返衡人員務必要在抵衡前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單位登記報備,提倡通過河北健康碼“涉疫風險自報”模塊報備。未提前主動報備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集中隔離管控措施的,集中隔離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個人承擔。


      因隱瞞不報或雖已報備但未自覺落實相關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嚴格履行個人配合防疫責任。協助、配合、服從所屬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流調、核酸采樣、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進入公共場所時主動配合做好佩戴口罩、登記、掃碼、亮碼、體溫檢測等工作。


      對使用他人健康碼、行程碼或采取其他方式隱瞞或謊報行程、活動軌跡、接觸史的;不配合封控管理和防疫人員指令,強行闖卡離開小區,或擅自外出、聚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三、嚴格履行個人健康防護責任。切實提高個人防護意識,主動自覺接種疫苗,盡量減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出行時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勤洗手、常通風,堅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現發熱、干咳、嗅覺味覺減退等不適癥狀,第一時間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進行篩查和診療,就醫過程中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防疫措施千萬條,佩戴口罩第一條。不遵守戴口罩相關規定,屬于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最高可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五百元罰款。


      四、嚴格履行個人監督舉報責任。發現市外來衡返衡沒有報備、隱瞞旅居史和身體健康情況、不落實常態化防控要求、不遵守居家防疫規定、不服從相關單位部門管理、違規舉辦聚集性活動、散播虛假信息等行為,請及時向所在村(社區)或屬地鄉鎮(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凡因知情不報或幫助他人隱瞞疫情防控信息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規追究個人法律責任。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履行個人守法經營責任。經營者要嚴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2020〕21號)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10年12月4日國務院修訂)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恪守商業道德,不得哄抬物價、囤積居奇。


      疫情期間,經營者哄抬防疫用品或民生商品價格牟取暴利的,如果情節輕微或者數額較小的,根據相關法規責令經營者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如果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衡水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

      來源:衡水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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